最近开车、骑车甚至走路的朋友都得重点关注一件事:11月9日,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《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(征求意见稿)》,整整18条新规直击交通事故处理中的“定责难、理赔慢、扯皮多”三大痛点。不管你是车主、驾驶人,还是行人、乘客,这些新规都直接关系到日常出行的权益保障,更关键的是,意见反馈截止到11月15日,想提建议的可得抓紧时间!
今天就用大白话,结合2025年最新政策和实际案例,把这18条新规里最核心的内容讲透彻,告诉你责任怎么定、赔偿怎么拿,帮大家明明白白维权,少走冤枉路。
一、先搞懂:为啥要出这18条新规?核心解决啥问题?

经常关注交通新闻的朋友都知道,之前处理交通事故时,不少情况容易“扯皮”:比如租车出事故,车主和使用者谁该担责?开车门撞到人,保险赔不赔?超过退休年龄受伤,能不能要误工费?这些问题没明确标准,要么当事人吵来吵去,要么理赔卡壳,既耗时又费力。
这次的18条新规,核心就是“定规则、减纠纷、提效率”。一方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,让法官判案有明确依据,避免同案不同判;另一方面站在普通人的角度,把之前模糊的责任边界划清楚,把理赔的“堵点”打通,让大家出了事故不用再反复跑腿、纠结维权,真正实现“责任明、赔偿快”。
而且这是“征求意见稿”,11月15日前大家都能提建议,最终落地的版本会更贴合实际需求,所以不管是有过理赔经历的,还是经常出行的,都可以关注一下,这可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。
二、核心新规解读:这8个场景,责任和赔偿终于明确了
新规18条覆盖了租车、挂靠、开门杀、电动车事故等常见场景,每一条都针对性解决问题,咱们挑最实用的8个重点来讲,一看就懂。
1. 租车/借车出事故:谁开车谁主责,车主只担“过错责”
之前租车或借朋友车出事故,受害者往往会把驾驶人、车主一起告,车主就算没过错也得跟着折腾。新规明确:租车、借车发生事故,只要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,开车的人承担全部责任;车主或管理人只有在有过错(比如明知对方没驾照还借车、车辆没年检就出租)的情况下,才在过错范围内担责,而且总赔偿额不会超过受害者应得的损失。
更贴心的是,要是车主先垫付了赔偿,超过自己责任的部分,还能向开车的人追回来。这样一来,车主不用再“躺枪”,驾驶人也得更谨慎,责任划分更合理。
2. 开车门撞人(开门杀):保险必须赔,不用扯皮
“开门杀”事故屡见不鲜,之前保险公司常以“乘车人不是驾驶人”为由拒绝赔偿,让受害者维权难。新规直接明确:乘车人开车门致人损害,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,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必须先赔,保险公司不能找借口拒赔。
赔偿不足的部分,再由驾驶人和乘车人按过错分担。而且交强险赔偿后,不能向乘车人追偿(除非是乘车人故意撞人);商业险赔偿后,只能向有重大过失的乘车人追偿,不能向车主的家人追偿。这就意味着,受害者能直接通过保险拿到赔偿,不用跟各方扯皮。
3. 电动车与机动车碰撞:电动车有错,也要担责
之前不少人觉得“机动车必须让着电动车”,就算电动车违规,机动车也得全赔。新规打破了这个误区: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,要是机动车一方能证明电动车有过错(比如闯红灯、逆行),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、车辆危险程度,让电动车一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这不是“偏袒机动车”,而是“谁有错谁担责”,既保护了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,也能倒逼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,减少事故发生。
4. 无偿搭车出事故:不能直接算“重大过失”
亲戚朋友无偿搭你的车,出了事故,对方要是以“交警认定你全责”为由,说你有“重大过失”要求多赔,之前没明确标准。新规规定:不能仅凭事故认定书里的“全责、主责”就认定驾驶人有重大过失,得综合看事故原因、驾驶人的具体行为(比如是不是故意违规、有没有酒驾)来判断。
简单说,好心搭人出意外,只要不是故意或严重违规,不用承担过重的赔偿责任,既保护了搭车人的权益,也不让好心车主寒心。
5. 驾照过期未注销:保险照样要赔
驾照过期但没被注销,开车出事故,保险公司常以“无证驾驶”为由拒赔。新规明确:驾照过期未注销期间发生事故,保险公司不能仅以驾照过期为由拒赔,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得按规定承担责任。
这里要注意:是“过期未注销”,要是驾照被吊销、注销了,或者无证驾驶,保险还是可以拒赔的,大家一定要及时换领驾照。
6. 超退休年龄受伤:有误工损失就能赔
之前不少人觉得“超过退休年龄就没有误工费”,出事故后就算耽误了工作,也拿不到赔偿。新规直接明确:就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只要能证明因事故有误工损失(比如有兼职收入、返聘证明),就能要求赔偿误工费,法院会支持。
这对退休后还在工作的人来说,是实实在在的保障,不用因为年龄问题少拿赔偿。
7. 肇事者被判刑:精神损害抚慰金照样赔
之前有种情况:肇事者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,受害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,保险公司常以“肇事者已受刑事处罚”为由拒赔。新规规定:就算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,受害者依然可以要求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,保险公司不能拒绝。
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身体伤害,还可能带来精神痛苦,这笔赔偿能更好地弥补受害者的损失,体现了对受害者权益的全面保护。
8. 挂靠车辆出事故:被挂靠人不用担连带责任
有些货车、网约车会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,要是挂靠人的司机出了事故,之前司机可能会要求运输公司和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。新规明确:这种情况下,被挂靠的运输公司不用承担连带责任,避免了运输公司“躺着中枪”,也让责任划分更清晰。
三、赔偿怎么拿更快?3个关键步骤+1个实用技巧
新规不仅明确了责任,还间接打通了理赔的“堵点”,结合2025年各地推行的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办法,按以下步骤做,能让赔偿到账更快。
1. 第一步:现场处理要规范,证据留足不扯皮
不管事故大小,现场处理到位能少走很多弯路:
- 先设警示标志: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在来车方向放警示标志,避免二次事故;
- 拍照取证:至少拍3张照片(车辆侧前方、侧后方、碰撞部位),保证车牌清晰,能看到现场标志标线;
- 快速撤离:轻微事故(没人伤亡、车能移动)赶紧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,别堵路;
- 互留信息:互验驾驶证、行驶证、保险单,互留联系方式,必要时拍下来留存。
2. 第二步:定责渠道选对,省时又高效
不用非得等交警到现场,现在有更快捷的方式:
- 轻微事故:通过“交管12123”APP的“事故视频快处”模块,在线定责,不用跑交警队;
- 复杂事故:3日内报警,到就近的交警智慧岗亭、事故处理中心处理,拿到《事故责任认定书》(这是理赔的关键证据)。
3. 第三步:理赔流程走对,避免卡壳
拿到责任认定书后,按以下流程理赔:
- 48小时内报案:及时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,录音留存报案号,别错过报案时效;
- 在线定损理赔:很多轻微事故能通过保险公司APP在线上传证据、定损,不用跑网点;
- 协商不成找法院:要是和保险公司、肇事者协商不成,可凭责任认定书、医疗票据等证据起诉,新规实施后,法院判决会更快捷,赔偿执行也更有保障。
4. 实用技巧:这些证据一定要留好
理赔能不能成功,证据是关键,一定要保存好这几样东西:
- 核心证据:《事故责任认定书》、医疗票据(住院费、检查费)、病历、诊断证明;
- 误工证据:收入证明、误工证明(单位开具)、银行流水;
- 其他证据:交通费票据(公共交通)、伤残鉴定报告(如有伤残)、被扶养人亲属关系证明。
四、重要提醒:11月15日前,这样提建议
这次的新规是“征求意见稿”,11月15日截止反馈,大家要是有合理建议,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,让新规更贴合实际:
- 书面寄送: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,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薄彩霞(邮编100745),信封上标注“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司法解释二反馈意见”;
- 电子邮件:发送至邮箱mytlaw@,邮件主题同样标注反馈意见,建议里最好说明具体理由(比如哪条新规不贴合实际,该怎么修改)。
五、常见疑问解答:这些困惑一次性说清
1. 新规什么时候正式实施?现在出事故能按新规算吗?
目前是征求意见稿,正式实施时间还没公布,现在出事故还是按现行法律处理。但大家可以关注反馈,让最终版本更合理,后续正式实施后,所有未审结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都会按新规处理。
2. 轻微事故不撤离现场,会有什么后果?
根据各地快速处理办法,轻微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,交警会责令撤离,拒不撤离的会依法处理(比如罚款),要是有其他违规行为(比如闯红灯),还会一并处罚。
3. 肇事者逃逸,受害者怎么拿到赔偿?
要是肇事者逃逸,受害方可以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“代位求偿”,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,之后保险公司会依法向肇事者追偿,不用受害者自己去追讨。
4. 被扶养人有多个,生活费怎么算?
新规明确: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,先算每个被扶养人的费用,相加后每年的赔偿总额,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,避免赔偿金额过高,也保证了每个被扶养人的基本权益。
六、最后总结:新规落地,维权更省心
这18条交通新规,看似是法律条文的调整,实则是对每个人出行权益的保障。从责任划分到赔偿流程,每一条都直击痛点,既解决了“定责难、扯皮多”的问题,又让赔偿拿得更快、更顺畅,体现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政策导向。
11月15日反馈截止前,大家要是有建议赶紧提,让新规更贴合实际需求。后续正式实施后,不管是开车、骑车还是走路,只要遵守交通规则,就算出了事故,也能按规则明确责任、快速拿到赔偿,不用再为维权发愁。
如果身边有经常出行的亲友,不妨把这篇攻略转发给他们,帮大家搞懂新规、守住权益。记住,交通规则是底线,新规是保障,遵守规则、懂法维权,才能让出行更安心、更顺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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